天津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商委批准成立并在天津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制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是市政府指定的公物拍卖机构、市文物监管机构,同时也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及天津拍卖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天津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一批优秀的员工队伍,组织结构先进,部门设置合理,分工明确,工作效率高,发展速度快。公司规模及拍卖运作规范名列业内前茅。公司拥有2名拍卖师,执证拍卖从业人员近5人,下属的20余名员工全部大专以上学历,其中近10人为专职业务、营销人员,专业力量雄厚,讲求奉献、努力进取、团结协作、为每一次拍卖提供了保障。我们的拍卖场所位于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20号院内,办公场地约700平方米,现代的办公环境。
近年来,我公司采用科学化的管理手段,把多媒体及网络技术融入到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及档案管理中,并设立我公司的独立网络管理系统,有效的使用网络这一新兴媒体开展拍卖普及和传播工作。并已取得初步成效。这些“硬件设施”为公司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的保证。东方拍卖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我公司的业务主要涉及公物、罚没、抵债物、艺术品等有形资产以及冠名权、发布权等无形资产的标的拍卖,其中以房地产类、资产债权、股权、破产企业清算居多,其它领域所涉及资产的拍卖也占有部分比例。经济实力雄厚,我公司对拍卖高额标的有着丰富的拍卖经验,并与各类型客户(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大型广告商家代理公司以及各地的大型企业)长期保持联系,在社会各界的信任支持下,近年拍卖标的的成交额达十数亿元。这些成绩都得益于庞大的客户群体及先进的销售网络。公司始终把委托方、竞买方利益放在首位,严格依照《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实现商品价值最大化,多年服务于执法、金融等部门以及相关各类机构的工作中,以严谨规范的操作,高质高量的服务,受到广泛赞扬,被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评为A级企业。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天津海事法院、各区级法院、银行系统的四大管理公司、许多金融机构及破产企业清算组织等也已将我公司列入指定拍卖机构。
东方人有信心已超前的思维、创新的观念,不断拓展拍卖新领域,为繁荣和发展拍卖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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